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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教育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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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10-12 16:39:00】 浏览次数:14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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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中专招生、邢台技校招生、邢台高中招生
报名电话:191-3113-5565 150-7596-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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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教育局
关于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告知
根据《邢台市教育局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规定,现对我县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现场认定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10月14日9:00至10月25日17:00。
二、体检医院和时间
体检医院:清河县人民医院
体检时间:10月14日9:00至10月25日17:00
三、现场确认日期和时间
认定日期:10月29日--10月31日
确认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四、现场确认地点
清河县教育局三楼307室
五、相关要求
1.其他未尽事宜,各申请人请务必认真阅读《邢台市教育局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邢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xingtai.gov.cn/)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或网上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或网上审核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信息材料: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
2.学历材料:网上核验通过的,不再看原件。未通过的收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学信网下载,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3.考试条件材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需要由网报系统自动比对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4.普通话条件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等级信息经由网报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2007年前的证书获得时间比较早无法通过核验的,检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5.身体条件材料:《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6.其他材料:个人近期白色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需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清河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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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电话:191-3113-5565 150-7596-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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