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技校毕业生可获得三类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和预备技师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技术性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以及技师、高级技师五种。
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对学业期满、思想品德合格、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技工院校学生,可颁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该毕业证书由学校所属的省级或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验印方可生效。我省自2014年起采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样式的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分为技师学院毕业证书、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和技工学校毕业证书,不同类型的技工院校使用不同类型的证书。
预备技师证书: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参加由各地人社部门依照技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组织进行的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考试合格者,可领取预备技师证书。预备技师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预备技师在相应职业岗位工作满2年后(工作业绩突出的可适当缩短),可申报参加技师综合评审和业绩评定,合格者按规定核发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
目前技工院校的招生对象主要针对三类学生:
(1)技工院校中级工班:主要招收初、高中应届毕业生。初中毕业生学制教育期限为三年,高中毕业生学制教育期限为两年。学生毕业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技工院校毕业证书,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还可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2)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主要招收高中应届毕业生、技工学校中级工班毕业生,或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的人员。高中毕业生学制教育期限为三年;技工学校中级工班毕业生或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的人员的学制教育期限为两年。学生毕业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技工院校毕业证书,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还可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3)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主要招收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学习期限不少于两年;部分知识技能型职业,可以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习期限不少于四年。学生毕业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技工院校毕业证书,预备技师考核合格者,还可取得预备技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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