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日前发布2021年河北省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的工作通知,文中明确要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
按照通知要求,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四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和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照顾。
要求不得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加分因素。凡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与文件相违背的,要立即作出相应调整。
此外,学校要及时将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待遇的学生名单、所享受的优惠政策项目、分值向社会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各市要将本地今年中考招生政策中的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报省教育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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