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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教育局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社会考生报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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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10-21 16:02:34】 浏览次数:9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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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中专招生、邢台技校招生、邢台高中招生
报名电话:191-3113-5565 150-7596-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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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教育局
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社会考生报名公告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一楼103室。
报名对象: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考生;
(2)参加对口升学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3)参加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
(4)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5)参加高职单招、残障单招、消防单招、职教师资单招、“3+4”对口贯通等经教育部和我省批准的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
(6)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报名流程:(考生对照“第一阶段报名资格初审”,确定自己属于哪一类别考生,并准备相关初审材料。初审材料准备齐全的考生,只跑一次就可完成四个阶段的流程。)
第一阶段报名资格初审
(一)中职、中专、技工学校应届考生需提供的初审材料: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印一张A4纸上)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3)《新生录取备案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4)学籍表原件、复印件(封面页和带照片盖学籍章的个人基本信息页)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就读学校出具)
提醒:按照省考试院2025年高考报名文件,三类应届生可在户籍所在地报名,也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报名点。
(二)往届生需提供的初审材料: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印一张A4纸上)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有工作单位的单位负责鉴定,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乡镇或街道办鉴定)
(5)在职职工需交单位介绍信
(三)拟报考2025年面向退役士兵高职单招专项计划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参加本次高考报名,并提供初审材料: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印一张A4纸上)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退出现役证原件、复印件
(5)2025年高考报名退役士兵身份认定表(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
(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有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有工作单位的单位负责鉴定,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乡镇或街道办鉴定)
第二阶段网上申报
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s://gk.hebeea.edu.cn,或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进行网上申报和有关优惠加分、农村独生子女、地方专项计划、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计划等申请,否则不能享受相应优惠照顾政策。残疾考生须在网上如实填写本人残疾证号及残障类别,否则会影响考生合理便利的申请,影响残障单招的报考,后果由考生自负。
第三阶段有关资格审核、现场确认
报名成功后,由县教育考试中心对考生报名有关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考生采集照片,考生对本人各项报名信息进行签字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第四阶段缴纳报名费
报名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完成后,考生可采用微信、支付宝、网银等三种方式交纳报名费,支付成功即报名完成。未交纳报名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已交纳报名费的不再退费。
对口专业考试、体育专业考试、艺术专业考试、高职单招、“3+4”对口贯通等其他考试费用的收取,按有关文件执行。
相关说明:
(一)哪些人员不能参加高考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统考、对口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外省在我省借读以及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等学校就读但户籍不在我省的应届生(符合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除外);
7.以“大中专招生”等名义将户籍迁入我省学校集体户,但没有户籍所在学校学籍和连续就读记录的人员;
8.已在外省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9.现役军人。
(二)外省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我县参加高考报名,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创业证》电子凭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在公安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报名时交县教育考试中心,经市招生办审查通过后方可报考。
(三)凡邢台市户籍在我县普通高中就读的在校生(含复读生),自愿在就读地或户籍地报名。
(四)进入高级中等学校中途辍学者持学籍表、学校辍学证明、单位或乡镇开具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报名;未进入高级中等学校就读者,持初中毕业证报名(初中毕业到2025年7月满三年),其中年龄不满18周岁者,还需县基教、职成教部门出具的无普通高中,无中职、中专、技校三校生学籍的证明。以上此类考生只能在社会报名点报考。
(五)往届高中、三校毕业生不满18周岁者提供学籍表。
(六)申请农村独生子女的考生应于报名资格初审阶段将经县、镇卫生计生部门审核盖章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于报名时县教育考试中心。
(七)高考报名后至录取结束前,身份证号、姓名、民族等关键身份信息不得修改,我省户籍考生的户籍不得迁出我省。电话号码不得变动且保持联络畅通。
(八)社会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319-5530617(报名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报名注意事项可以参考: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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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中专招生、邢台技校招生、邢台中考
报名电话:191-3113-5565 150-7596-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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