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近期印发通知
要求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样式
发证机构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指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统称评价机构)在备案职业(工种)范围内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所颁发的证书。
证书由评价机构独立印制并发放,政府部门不参与监制。
证书印制
1
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证书名称、证书正文、评价机构名称、发证日期、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职业名称、工种/职业方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号,以及持证人照片、二维码、证书信息查询网址(http://jndj.osta.org.cn)、机构信息查询网址(http://pjjg.osta.org.cn)。
评价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证书上增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证书查询网址和证书印制流水码。
2
证书名称应统一使用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
评价机构名称应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机构(含分支机构)名称保持一致。
4
证书内容可采用中英文对照方式,确保翻译规范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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